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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手续
2014-05-08 09:17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的、统一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申请加入这一先进组织的优秀分子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履行严格的程序和手续。这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也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
 
申请入党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一、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入党自愿是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正确的动机是入党的必要前提。一个人只有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实践中又努力践行这些信念,就意味着他可以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自愿就意味着对党组织无限向往,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意味着必要时,可以以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为代价维护党的事业和利益。意味着自己将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时时处处都要体现共产党员的风范和坚强的党性。对一些社会声望高,能力强、贡献大,群众基础好,但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党组织可以重点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观念,但不能“拉郎配”,甚至动用行政命令强行要求他们提出入党申请而违背本人的意愿,这是党章所不容许的。
要求入党的优秀分子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入党申请书一般主要包括以下相关内容:一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的动机或起因是什么?二是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党史党建知识和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自己在政治观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各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对入党所持的态度及要求入党的决心和奋斗目标、方向、方法及措施。四是必要时还要在申请书中介绍自己的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的社会关系情况以及政治历史问题和受过的奖励、处分等情况。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党组织要派人及时谈话,一方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纲领等,另一方面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增强对党和党的事业的信心,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鼓励他们以更加勤奋的学习、更加出色的工作,争取早日向党组织靠拢。必要时,还要帮助他们设计具体的努力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奋斗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学习努力,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是党员发展的必经程序,应对照条件,经过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党组织要确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通常采用的培养教育方法主要有以下六种:
    l.联系人培养。即由党支部确定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式培养,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如实填入表内。
    2.党内活动培养。凡是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如读书活动、上党课、入党宣誓、先进表彰、事迹报告、劳动竞赛、各种联谊比赛、扶贫帮困、救助灾区、捐资助学等,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让他们通过这些活动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念。
    3.社会实践培养。党组织有意识地将一定的社会工作任务交给入党积极分子承担。一方面检验他们的实践工作能力,考验他们的工作意志和态度,另一方面也通过工作实践锻炼和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4.培训培养。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种培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
    5.自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隔一定时期(月或季)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进行思想汇报。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交谈,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主要汇报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对党的认识的变化和学习、工作中的收获及存在的问题,谈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等。以便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真实地了解自己的思想状况,入党动机,并及时、有效地得到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帮助。
    6.考察培养。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肯定他们的成绩,帮助总结他们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和努力的方向和措施。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和培训
    发展对象是党组织准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候补人选。确定好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严格的政治审查。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其中明确了确定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的前提和程序:
    1.前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是人的思想的转化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对党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没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是难以达到正确理解的。况且人的转化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观念的转化、思想的转化就更是如此。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巩固转化的成果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和实践生活的检验,甚至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二是只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同志的考察和评估才可能比较全面、比较准确。这是对要求入党的同志的高度负责的体现。三是一年以上的时间规定也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的需要。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对党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素质必然会损害党的事业。规定一年以上的时间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体现。这样的要求对实现党的任务和纲领是十分必要的。
    2.程序。征求意见和组织讨论。征求意见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广泛了解各方面的反映。一是所在党小组的意见。党小组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推荐者,与入党积极分子空间距离最小,对他们日常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的了解和掌握比较直观。二是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经常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最容易洞察他们思想深处的细微变化,对他们的成长进步应有深人的分析和比较客观的评价。三是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内外群众工作在一起,学习在一起,他们的工作能力,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怎么样,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应当有极大的发言权。
    组织讨论,是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反映,讨论同意,并列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对象的政审
    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政治表现、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从而避免敌对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结束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1)同本人谈话;(2)查阅有关档案材料;(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4)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函调或外调。
    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在审查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的培训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院党校要对其进行短期的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这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材料,并写出学习心得。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前要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写入支委会决议。
 
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这样做,一方面两个人介绍比一个人介绍能更准确、全面地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能向党组织如实地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以保证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另一方面不会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发展教工党员必须经过院组织部的预审,发展学生党员由系总支预审后报组织部,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地方;设立党总支的单位是否进行过预审。经过审查符合程序和条件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经过党组织预审同意,由发展对象本人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而填写的一种表格。它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它表明了党组织吸收一个同志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加入党组织的严肃性。
《入党志愿书》主要涉及以下项目:个人填写的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入党志愿、本人经历、参加党团组织或其他反动组织、迷信组织的基本情况、受过的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项目。组织填写的有: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委审批意见、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是否转正的决议及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审批意见等项目。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向他解释清楚注意的事项和填写的项目。字迹要工整,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演变过程,实事求是地把自己对党的认识、态度、入党动机、优缺点以及能否入党的决心等写清楚。
      入党志愿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自愿加人中国共产党”。
      2.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史,尤其是亲身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入党动机、目的。一般讲,一个人最初的入党动机、目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因素的综合,往往有个从不端正到端正的过程。但是最终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应对每一因素进行分析,写出达到最终正确入党动机的思想演变过程,必要时还要有一定的理论论述。
    4.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的优缺点,并逐一作出深人的分析,要有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决心和措施。
    5.入党的决心。填写《入党志愿书》只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即使在组织上人了党,思想上是否入党还得看入党后的言行。因此,在《入党志愿书》中还要表明自己有不被接收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努力的打算或者入党后的太度或决心等。
    写入党志愿应注意的问题:
    1.在发展党员常用文书中,《入党志愿书》是唯一的由党组织印发、申请入党人填写的材料。入党志愿有规定的篇幅,不能像其他材料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地填写。为此,首先要注意字数。
    2.入党志愿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
    3.入党志愿要写的郑重、庄严、真诚。
    (三)支委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主要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审阅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如政审、考察、培训等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对照党员条件和标准是否可以发展。经过审查和支委会讨论,认为合格的,形成审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支部大会之前还要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必要时还要准备票箱及投票表;拟制会议通知或口头通知的方法;指导发展对象做好汇报的准备和其他思想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发展党员的必经手续。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方针开好支部大会。大会的主要程序和任务是:(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汇报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5)申请人对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必要时对涉及到的问题给予说明或解释。(6)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获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7)通过支部大会关于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及表决情况一并填入《入党志愿书》。之后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呈报党委(党委授权总之)审批。
    (四)党委派人谈话和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委托总之审批的总之委员或党龄较长的党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应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现实表现,了解他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他对党员的义务、权利、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等的认识和理解,反馈座谈会的情况和意见,在此基础上,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努力的方向。之后将谈话情况和是否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建议,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审批预备党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发展教工为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发展学生为预备党员,院党委已授权系总之审批。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受党员。
2.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3.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申请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一)预备党员的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需要。是考察预备党员是否真正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和标准的一种必经的形式。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保持立正姿势。举右手握拳过肩,进行宣誓,这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必要形式。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践行自己对党的承诺,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党的要求。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人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仪式一般有以下几项:
      1.党组织负责人宣布入党宣誓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宣誓。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宣誓人齐声跟读;
      5.上级党组织代表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6.预备党员代表、党员代表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7.奏《国际歌》,宣布仪式结束。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成长锻炼,固然要靠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持续不懈的努力。但一些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有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党的宗旨和纪律;有的不愿意承担党员义务,处处显得高人一等;有的生活腐化,作风飘浮,听不进批评意见,拒绝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的在工作上不以党员的条件和标准要求不是做先锋模范,而是做群众的尾巴;更有甚者,违反党纪,甚至国家的法律、法规……种种情况说明,党组织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十分重要的,必须作为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认真对待。教育和考察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本人汇报。预备党员要主动寻找时机,定期或不定期将自己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况向党组织汇报。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以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2,个别谈心。党组织应随时掌握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演变的情况。经常负责任地约请(或预备党员本人主动要求)预备党员交流、沟通,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希望。正确引导预备党员加强自我修养和提高。
    3.集中培训。党组织应每隔一定时间采取集中轮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参加全体党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及在新的实践下的发展成果,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政治宣言、政治纲领,先进人物事迹介绍或反面人物警示,现代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管理等的发展,重要的国际、国内形势,党的工作会议及文献等。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灌输式、研讨式、对话式、情景式等。通过集中培训和轮训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运用基本理论、现代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训练正确理解和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观念和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决心。
    4.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后,要积极参加党内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生活的直接锻炼和党组织的帮助与监督。党组织还应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分配一定的党内工作、社会工作,有意识地提高和训练他们,培养和激发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
5.分析讲评。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分析讲评会,听取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入党介绍人的工作汇报。讨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评估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总结预备党员取得的成绩,分析预备党员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教育、考察的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有关的责任和措施。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6、预备党员的考察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到考察登记表上。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  把好党员“人口关” 的最后一个环节。党组织应积极认真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关系到预备党员能否正确对待党员  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  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  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  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时间从原预备期满之日  起计算;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时间从党委(党委授权系总之审批)批准之日起计算。
    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包括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即将结束之前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书要对照党员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地认真总结预备期间自己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既要总结成绩和经验、体会,也要有对存在不足的梳理和分析,态度上要诚恳,语言上要贴切。如果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应作善意提醒和教育启发,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经教育后本人提出不愿转正或无故超过一年仍不申请转正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及时进行讨论,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并报党支部。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是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广泛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态度和意见。
    4.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要及时召开会议,将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和介绍人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考察的情况进行审查,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入党介绍人一般也应参加。申请人要向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介绍人也应汇报自己对申请人的教育情况,支委会通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集体表决作出转正、延期考察或取消预备资格的决议,并填入《入党志愿书》中,教工预备党员报院党委,学生预备党员报系党总支审批,如转正应填写清楚党龄从何时算起。
6.党委审批。党委或授权发展党员的党总支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决议后,要派人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委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教工交院组织部、学生交系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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